受文者:臺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一小段223-3地號等3筆土地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富更字第11301024號
附 件:附件1開會地點位置圖、附件2更新單元範圍圖、附件3參與更新意願書-更新單元範圍內
開會事由:召開「申請自行劃定臺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一小段223-3地號等3筆土地為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
開會時間:民國113年7月28日(日)下午 2時00分~4時00分
開會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文德路83號地下室(管委會活動中心)(附件1)
出席單位:臺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一小段223-3、223-12及223-13地號等3筆土地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
列席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內湖區港富里里長、富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說明:
一、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3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及第15條、「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第8點及「臺北市受理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申請書表格式」規定,提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之申請,應辦理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並應於說明會次日起統計意願調查且調查期間不得少於14日,並通知單元內(詳附件2)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參加。
二、敬請 臺端參與民國113年7月28日(星期日)下午2時00分之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意願調查期間為113年7月29日起至113年8月12日止,共計15日;並請於113年8月12日前填妥「參與更新意願書-更新單元範圍內」(詳附件3),郵寄(郵戳為憑)至241新北市三重區元信二街136號2樓或傳真至02-2790-0136,收件人:周怡秀,以利統計本案參意願。
三、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園地(https://uro.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