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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自行劃定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386-2地號等22筆土地 為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

發布日期:2024.11.22
受文者: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386-2地號等22筆土地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富更字第11301041號
附  件:附件1開會地點位置圖、附件2更新單元範圍圖、附件3參與更新意願書-更新單元範圍內
開會事由:召開「申請自行劃定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386-2地號等22筆土地為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
開會時間:民國1131214日(六)下午1300
開會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廣州街152巷10號3樓 新富區民活動中心3樓(附件1)
出席單位: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386-2、390-1、395、396-2、399-2、400、401、405-1、405-6、520、521、526、526-1、527、528、529-1、530-1、531、532、533、534及535地號等22筆土地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
列席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萬華區富民里里長
規劃單位名稱:富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說明:
一、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3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及第15條、「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第8點及「臺北市受理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申請書表格式」規定,提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之申請,應辦理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並應於說明會次日起統計意願調查且調查期間不得少於14日,並通知單元內(詳附件2)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參加。
二、敬請 臺端參與民國113年12月14日(星期六)下午13時00分之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意願調查期間為113年12月15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止,共計16日;並請於1131230前填妥「參與更新意願書-更新單元範圍內」(詳附件3),郵寄(郵戳為憑)至241新北市三重區元信二街136號2樓或傳真至(02)2790-0136,收件人:吳靜婷,以利統計本案參與意願。
三、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園地(https://uro.gov.taipei/)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05 15:50